VDA6.3-2023版变化-2026年9月22日 01:00:22
VDA 6.3:2023 版主要变化
相对于 2016 版,主要变化是:
提问表中考虑到了软件方面
- 本书内容与 VDA 方法进一步协调,即 ASPICE 和新零件的成熟度保证(VDA MLA)
- P3 和 P4 增加了关于采购活动的要求
- 规范了审核员资质
- 增加了实施远程审核的说明
- 删除了第 4 章(“审核过程”),因其内容己包含在 ISO 19011 中
- 从 VDA 6.3 中删除了第 8 章(“服务过程审核”)
- 删除了第 10 章(“最佳实践/经验教训”)
- 省略了对运输和零件处置(EU7)的评价
- 在某些情况下,重新定义了有特殊意义的提问(*-问题)
- 重新分配了一些潜在供方分析的提问
- 为所有 VDA 卷建立了一个综合的在线词汇表
- 编辑性修订
注:以上内容摘自工具书第 1 章:修订说明
针对主要变化的某些内容进行一下个人解读:
1. 如果进行软件方面评估,可以一并参考 SPICE,这一点可以到官网上下载最新版中文参考手册
2. VDA 在线词汇表 目前只支持德语和英文语境,期望中国官方能引入(毕竟中国如此庞大的市场,这是有意义的)。
3. 将来在推行上建立自己的“知识库”非常有必要,这可以参考《 VDA 经验教训》卷,或者引入“知识管理”模块。
4. VDA 已推出新版的审核工具软件[VDA Analysis Tool (V2)],这需要向官方购买;企业也可以在 2016 Excel 报告模板的基础上修订,但应注意 EU7 已经被删除,不需要参与计算。
VDA 6.3:2023 保持不变的
2022版VDA6.3: VDA 6.3:2022 EN 黄皮书 Process Audit
VDA6.3-2022-CN 中文版新版黄皮书
相对于 2016 版,未发生变化的是:- 整体评价的分类系统(A、B、C)
- 提问表结构- 单个问题的评分模型(10-8-6-4-0)- 过程要素 P2-P7 的适用性,根据图 2- 1- 乌龟图模型- 以前的降级规则注:以上摘自工具书第 1 章:修订说明。如无特别说明,2016版在后文以“旧版”表达。
接下来对变化的内容,做概括性总结(对比 2016 版),VDA 6.3 应用阶段及供应链内的应用不在本文讨论范围内。
一、 审核员资质变化
资质 | | | |
| 增加了对 ISO 19011 知识的掌握,在掌握良好的质量知识方法具有更高的灵活性(旧版示例不再提及) | 增加了对软件开发过程知识 和方法的储备(在有要求的情况下) | 增加了对软件开发过程知识 和方法的储备(在有要求的情况下) |
| | 增加了两项要求 1. 质量工具和方法培训证明 2. 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 | 增加了两项要求 1. 所需的质量工具和方法 2. 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 |
| | | |
整体上,增加了一个章节,即“3.2 审核员的产品/过程能力”。这一章节主要体现了对审核员能力在“专业”知识上的要求(如知识储备库的建立、经验教训的应用等);在能力不足的情况下,辅助手段可以“邀请专家”参与审核。(作者注:实际上是旧版“10.2 知识储备库”的内容,搬运至此)在“审核员行为准则”方面无关键变化。
二、 远程审核
如前所述,这是一个全新的章节。远程审核在特定场景下,如影响审核员健康或有其他风险因素的,可以采用远程审核或混合审核(远程审核+现场审核)的方法。该章节的要求,对于企业内审来说作用有限。其更适合于二方审核或其他委托审核情况(包括潜在供方审核)。远程审核相关内容在 ISO 19011:2018 的附录 A1 审核方法的应用、A2 远程审核或 A16 等相关章节中,可以进行参阅;同样您也可以参阅 《CNAS-EC-063:2021 关于远程审核活动的说明》。
三、 潜在供方审核
1. 潜在供方定义中,增加了一项说明,即在量产要搬迁的情况下,应用 P2-P4 评估搬迁项目,强调了对于“P2 的提问仅评估搬迁项目”;
2. 提问项数量从 2016 版 34 项调整和增加为 35 项(具体提问项见后文);
3. 供方分析继续沿用“交通灯”评估方法,但“红灯、黄灯”项数量发生了变化:
对于红灯(被禁止的供方),在特定情况下(如不可替代性),管理层可以做出合同发包的 决策,但是需要启动资格鉴定措施。这一变化更加灵活(对于旧版,如果是红灯就只能 Say Goodbye);
4. 授予合同后,潜在供方的审核发现要进行“管理”,相对于旧版没有明确要求的情况下,这是明显的变化。
四、 过程审核评价变化分析(2023 版的第六章,增加到了 7 个章节,增加了 6.6“实施审核的规则”和 6.7“重新审核”)
1. 10-8-6-4-0 评分形式没有发生变化,评分的角度依然体现基于风险思维的应用。显著变化点是:旧版评分分数分配指南中第三个角度“抽象系统化评估”转变为“从顾客角度”,摘抄如下:
2. 6.2 章节中,旧版曾提示“对于 P6 子要素或过程步骤应用降级规则的说明”在 2023 版中删除掉了,合并到 6.3 章节统一描述,这一点变化无关紧要。
3. 6.3 章节,删除了旧版“P4 评价示例”。(作者理解:这一删除不太恰当,应该予以保留。毕竟 P4 是产品/生产过程有双重评价的可能(即企业有产品设计责任),具体的做法还是见旧版的说明吧) 6.3 节中,整体评价的描述“EG 整体评估结果四舍五入到最接近的百分比”,这一点的翻译上不如旧版(四舍五入至百分比整数)容易理解,如 96.45%四舍五入到 96%这样的操作。(英文表达上是完整保留的)
4. 6.5“提问表应用”增加了软件和过程材料应用范围的描述。(注:过程材料指的并非是“产品的一部分”的材料,可以理解为间接材料。)
5. 新版提及 P3/P4 单独评价,如果“没有产品设计情况下,不需要再进行标记了(n.e.)”,这是操作上的变化。